王小華護理師已完成訓練,但尚未通過甄審,此時期稱為「空窗期」。為維持臨床能力並準備考試,原訓練醫院可提供補充訓練,這對即將轉職的護理師是重要的權益。
轉職前的實務考量
- 補充訓練資格:僅限原訓練醫院(台中醫學中心)安排,新醫院(高雄醫院)無法提供。若決定南下,需先與原醫院確認是否可保留補充訓練資格,或採遠距、短期回訓等方式完成。
- 執業範圍限制:在新醫院僅能以「一般護理師」身分執業,不可執行專科護理師的特定醫療業務(如特定處置、醫療輔助行為),需明確告知新雇主此法律限制。
- 甄審考試規劃:114年度考試已錯過,應立即準備115年度甄審。注意考選部公告的報名時間(通常在上半年),並備妥完訓證明、訓練課程時數證明等文件。
給護理師的自我權益檢核
- 確認原訓練醫院是否已啟動補充訓練計畫,並取得書面證明。
- 與高雄醫院人資單位確認報到時的身分別為「護理師」,而非「專科護理師」,避免誤觸法規。
- 定期追蹤衛生福利部專科護理師甄審最新公告,掌握報名與考試日期。
補充訓練可延續至115年6月30日,若在此之前通過甄審,即可憑證書申請變更執業登記,正式以專科護理師身分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