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內科專科護理師在夜間值班時,遇到一名住院病患突然心跳停止。在啟動急救團隊的同時,他必須立即做出處置決策。此情境旨在釐清專科護理師於緊急情況下執行侵入性處置的法規界線。
病患為 72 歲男性,因肺炎住院,突然意識喪失、無脈搏,心電圖顯示心室顫動。現場僅有該名專科護理師及一名護理師。專科護理師立即開始心肺復甦術,並準備進行氣管內管插管及置入中央靜脈導管以建立給藥途徑。
然而,該專科護理師的預立醫療流程中,僅明確授權其在心跳停止時可執行「氣管內管插管」,但「中央靜脈導管置入」則不在其常規授權範圍內。此時,值班醫師正在另一樓層處理緊急狀況,無法立即到場,但可透過電話聯繫。
此案例的核心在於區分「緊急情況下的彈性」與「法規的全面豁免」。根據法規,急救情境並未賦予專科護理師無限的處置權限。正確的臨床決策路徑如下:
專科護理師應立即指示現場護理師記錄所有處置時間點,並在急救紀錄單上明確標註哪些處置是依預立流程執行,哪些是經由電話取得醫師口頭醫囑。急救結束後,應儘速與主治醫師及值班醫師共同回顧事件,完成病歷記載,並將此案例提交至單位的品質審查會議,作為日後修訂預立醫療流程的參考,以完善系統性監督機制。
僅供學習參考。實際臨床請遵循最新指引與所屬機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