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病房中,病人突然意識喪失、呼吸停止,主治醫師無法即時趕到,此時現場護理師與專科護理師的正確應變流程如下:
- 立即啟動急救:護理人員依《護理人員法》規定,有義務立即執行基本救命術,包含心肺復甦術、正壓面罩給氣及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不得消極等待醫師到場。
- 依循預立醫囑或標準作業程序:專科護理師應依據機構內事先訂定的緊急應變規範或預立醫療授權,執行非侵入性急救措施。此授權範圍通常不包含氣管內管插管或注射急救藥物等侵入性處置。
- 團隊分工與通報:啟動急救的同時,應指定人員聯繫值班醫師或啟動院內急救小組,並持續進行高品質心肺復甦術直到支援抵達。
- 事後記錄與報告:急救結束後,執行處置的護理人員必須詳實記錄急救過程、用物及病人反應,並儘速向主治醫師或值班醫師完整報告,以確保醫療照護的連續性與責任歸屬。
此流程確保在緊急分秒中,病人能獲得即時且合法的救命處置,同時保障護理人員的執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