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題核心與臨床法規連結
本題旨在測驗對臺灣全民健康保險法(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ct)制度基本原則的理解。全民健保自1995年開辦以來,其強制性、社會互助性及財務運作方式,一直是護理師國考中公共衛生護理學與護理行政的必考重點。在臨床實務中,護理師需理解健保給付規範,才能協助病人善用資源,並在面對經濟弱勢個案時,提供適當的社會福利轉介。
各選項之臨床法規詳解
選項 1:菸品健康福利捐為收入來源之一
此敘述正確。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條,健保的財源除了保險費、滯納金之外,亦明訂包含「菸品健康福利捐」(Tobacco Health and Welfare Surcharge)之一定比例。此為指定用途稅,用以挹注健保安全準備金,符合「取之於有害健康行為,用之於全民健康」的社會正義原則。在臨床場域,護理師進行戒菸衛教時,亦可向民眾說明此政策意涵,強化其戒菸動機。
選項 2:屬非強制性之社會保險
此敘述錯誤,為本題正確答案。臺灣的全民健保屬於強制性社會保險(Compulsory Social Insurance)。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及第15條,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設有戶籍者,或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居留滿6個月者,均應強制參加本保險。此種「強制納保」的設計,是為了達成風險分攤(Risk Pooling)與所得重分配(Income Redistribution)的效果,避免發生「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即健康者不願投保、僅高風險者參保,導致保險財務崩潰。這與商業保險的自願性有本質上的不同。在護理實務中,若遇到未加保的急診或住院病人,護理師需協助啟動「欠費協助」或「愛心轉介」機制,而非拒絕提供必要的醫療照護,因為緊急醫療不受保險身分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