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35歲,由家人陪同入院。近三個月來,王先生持續表示鄰居在他腦中植入晶片監控他,並可聽見鄰居在討論要傷害他的聲音。他因此不敢出門,已遭公司解僱,個人財務管理混亂,三餐不繼,個人衛生亦明顯變差。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思覺失調症。
根據精神衛生法第3條,王先生呈現出與事實脫節之精神狀態(被監控妄想、聽幻覺),且已不能處理自己事務(失業、財務混亂、自我照顧能力下降),經專科醫師診斷後,已符合「嚴重病人」之定義。
然而,王先生目前雖為嚴重病人,但若無明確證據顯示其有自傷或傷人之虞,則尚未達到強制住院之標準。此時醫療團隊應先與病人及家屬討論自願住院治療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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