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院內心跳停止後恢復自發性循環之病人,臨床處置應聚焦於病因治療與生理支持,而非經驗性常規用藥。
血流動力學目標
- 平均動脈壓 ≥ 65 mmHg:ROSC後腦血流自動調節機能常受損,腦灌流高度依賴全身血壓。若血壓不足,應評估體液狀態,必要時使用升壓劑。
- 監測乳酸清除率與尿量:作為組織灌流改善的間接指標。
通氣與氧合管理
- 維持PaCO₂ 35-45 mmHg:避免常規過度換氣。低二氧化碳血症會導致腦血管收縮,加劇缺血性腦損傷;高二氧化碳血症則可能使顱內壓升高。
- 調整氧氣濃度:ROSC後應盡快將血氧飽和度調降至94-98%,避免高氧血症造成的氧化壓力損傷。
可逆病因的積極處理
- 緊急冠狀動脈介入:對心電圖顯示ST段上升或高度疑似心因性心跳停止者,即使病人昏迷,也應立即啟動緊急心導管檢查與PCI。
- 心律不整的處置:應積極尋找並矯正潛在誘因,如電解質失衡、心肌缺血、藥物毒性等。不建議常規預防性給予抗心律不整藥物。
目標體溫控制
- 對ROSC後仍昏迷的病人,應進行目標體溫管理,將核心體溫維持在32-36°C之間至少24小時,以保護神經功能。
核心提醒:急救後照護是連續且全面的過程,任何「常規預防性」用藥若無明確證據支持改善預後,皆不應列為標準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