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實務要點
HFrEF 治療的兩大目標
- 改善預後藥物:β阻斷劑、ACEI/ARB/ARNI、醛固酮拮抗劑、SGLT2抑制劑,能降低死亡率與住院率。
- 緩解症狀藥物:利尿劑、地高辛,用於控制充血或症狀,但無降低死亡率之證據。
β阻斷劑使用核心原則
- 適用對象:所有穩定的HFrEF患者,除非有禁忌症(如嚴重心搏過緩、急性失償期)。
- 起始與調整:從極低劑量開始,每2至4週緩慢上調,目標達到臨床試驗證實的有效劑量。
- 監測重點:注意心跳、血壓及心衰竭症狀是否惡化,初期可能出現體液滯留,需適時調整利尿劑。
應避免或謹慎使用的藥物
- 非二氫吡啶類鈣離子阻斷劑:verapamil與diltiazem因負向強心作用,常規禁用於HFrEF。
- 長期靜脈強心劑:僅限於心因性休克、安寧緩和或作為移植前橋樑,常規使用會增加死亡風險。
臨床推理思路
面對HFrEF患者,首先區分治療目標是「改善預後」還是「緩解症狀」。若題幹強調降低死亡率,應立即鎖定神經荷爾蒙拮抗劑,尤其是β阻斷劑與RAAS抑制劑,而排除僅有症狀緩解作用的利尿劑或具潛在危害的負向強心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