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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科護理學
題目
有關癲癇病人的症狀及其治療,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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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複雜性部分發作,病兆常源自於顳葉,通常發作前有先兆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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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癲癇重積狀態是指持續抽搐發作超過 5 分鐘或 2 次發作之間意識未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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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泛發型發作中的強直-陣攣性發作時,會在陣攣後期出現牙關緊閉及雙腳伸直
✓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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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開始時僅採單一藥物治療,再逐漸增加劑量,直到被控制或出現藥物毒性
解析
牙關緊閉與雙腳伸直是強直期的表現,並非發生在陣攣後期,故該選項描述錯誤。
相同主題的下一題有關巴金森氏症病人服用抗膽鹼激性製劑trihexyphenudyl(Artane®)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深入解析
本題考點與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對於癲癇(Epilepsy)的臨床分類、發作型態表現以及藥物治療原則的掌握程度。癲癇的診斷與照護是精神科與神經內外科護理學的國考重點,特別是不同發作型態的鑑別,以及癲癇重積狀態(Status Epilepticus)的定義與處置。以下將逐一分析各選項的適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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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1) 分析
選項敘述:「複雜性部分發作,病兆常源自於顳葉,通常發作前有先兆症狀」。
此敘述正確。複雜性部分發作(Complex Partial Seizure),現今依國際抗癲癇聯盟(ILAE)分類多稱為局部性發作伴意識障礙(Focal Seizure with Impaired Awareness)。其癲癇放電病灶最常起源於顳葉(Temporal Lobe)。在發作前,病人常會經歷先兆(Aura),這其實本身就是一種單純部分發作,例如聞到怪味、上腹部有股氣上升的感覺、似曾相識感或恐懼感等。先兆是重要的臨床線索,可幫助定位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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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2) 分析
選項敘述:「癲癇重積狀態是指持續抽搐發作超過 5 分鐘或 2 次發作之間意識未恢復」。
此敘述正確。癲癇重積狀態(Status Epilepticus)的定義在近年來有更明確的實務操作型定義。傳統上以30分鐘為切點,但基於神經元損傷的急迫性,目前國內臨床指引與國際共識多採用5分鐘的定義:即抽搐發作持續超過5分鐘,或連續兩次發作,而在發作間期病人的意識沒有恢復到基準狀態。此定義強調了早期積極處置的重要性,以避免造成不可逆的神經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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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3) 分析
選項敘述:「泛發型發作中的強直-陣攣性發作時,會在陣攣後期出現牙關緊閉及雙腳伸直」。
此敘述不正確,為本題的正確答案。此選項混淆了強直期(Tonic Phase)與陣攣期(Clonic Phase)的臨床表現。
* 強直-陣攣性發作(Tonic-Clonic Seizure),舊稱大發作(Grand Mal)。
* 發作初期為強直期(Tonic Phase):此時全身肌肉發生持續性收縮,臨床表現正是牙關緊閉(Jaw Clenching)、雙眼上吊、雙腳伸直(下肢伸肌強直),可能會發出叫聲,且因呼吸肌痙攣導致呼吸暫停、發紺。此期約持續10-20秒。
* 接著進入陣攣期(Clonic Phase):此時肌肉開始出現交替性的快速收縮與放鬆,表現為四肢規律性的抽動、口吐白沫。此期約持續30-60秒。
因此,選項中描述的「牙關緊閉及雙腳伸直」是強直期的特徵,而非陣攣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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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4) 分析
選項敘述:「開始時僅採單一藥物治療,再逐漸增加劑量,直到被控制或出現藥物毒性」。
此敘述正確。這正是癲癇藥物治療的基本原則。為了提高病人的服藥遵從性並減少藥物交互作用與副作用的複雜度,治療初期應選用一種第一線抗癲癇藥物(單一藥物治療,Monotherapy)。從低劑量開始,依臨床反應與血中濃度逐漸調整劑量(Titration),直到癲癇發作獲得良好控制,或出現無法耐受的藥物毒性副作用為止。若單一藥物已達有效治療濃度但仍無法控制,才會考慮更換或合併另一種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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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應用與考點總結
此題的關鍵在於精確區分強直期與陣攣期的臨床表現。在照護癲癇發作病人時,護理師必須能正確辨識發作分期,才能提供適切的護理措施,例如在強直期需確保呼吸道通暢、勿強行約束或放置物品入口,在陣攣期則需保護病人避免碰撞外傷。此外,對於癲癇重積狀態的時間定義(5分鐘)以及藥物治療從單一藥物起始的原則,也是臨床實務與考試中反覆出現的核心觀念。
臨床情境
強直期
- 持續時間:約10至20秒。
- 肌肉狀態:全身肌肉持續性強直收縮。
- 關鍵表徵:牙關緊閉、雙眼上吊、雙腳伸直(下肢伸肌強直)、呼吸暫停導致發紺、可能發出叫聲。
- 護理重點:立即確保呼吸道通暢(側臥或頭側一邊),嚴禁在此時強行約束病人或將任何物品(如壓舌板)塞入病人口中,以免造成牙齒斷裂或異物吸入。
陣攣期
- 持續時間:約30至60秒。
- 肌肉狀態:肌肉交替性快速收縮與放鬆。
- 關鍵表徵:四肢出現規律性抽動、口吐白沫、大小便可能失禁。
- 護理重點:主要目標是保護病人避免外傷,移除周圍危險物品,可於床欄加裝護墊,但勿強行壓制抽動的肢體。記錄發作型態與持續時間。
實務提醒:若抽搐發作超過5分鐘或兩次發作間意識未恢復,即為癲癇重積狀態,須立即啟動緊急醫療處置,以預防不可逆的神經損傷。
重要概念
- 強直期 — 全身肌肉持續收縮的階段,表現為牙關緊閉、雙眼上吊、四肢伸直,持續約10-20秒。
- 陣攣期 — 肌肉交替快速收縮與放鬆的階段,表現為四肢規律抽動、口吐白沫,持續約30-60秒。
- 癲癇重積狀態 — 抽搐發作持續超過5分鐘,或連續兩次發作且期間意識未恢復至基準狀態的急症。
- 複雜性部分發作 — 現稱局部性發作伴意識障礙,病灶常位於顳葉,發作前可能出現先兆症狀。
- 單一藥物治療 — 癲癇初始治療原則,選用一種第一線藥物,從低劑量開始調整,以減少副作用及交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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