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有權拒絕治療及離開,但護理師應評估其理解程度、解釋風險、通知醫療提供者,並依政策記錄。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拘留或約束具備行為能力的個案是不恰當的。應提供安全計畫與後續指導。
<span class='merci-scenario-label'>臨床判斷</span><br>自主權並未免除護理師評估理解程度與溝通風險的責任。<br><br><span class='merci-scenario-label'>記憶提示</span><br>違反醫囑出院:評估、告知、通知、記錄。
<span class='merci-scenario-label'>臨床實務指引</span><br>違反醫囑離院的情況需要對行為能力的認知、風險溝通、醫療提供者通知、記錄以及減害出院指導。<br><br><span class='merci-scenario-label'>注意事項</span><br>當個案具備行為能力且未被依法拘留時,勿使用脅迫手段。
僅供學習參考。實際臨床請遵循最新指引與所屬機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