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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C
題目
護理師於上午09:00發現昨日17:00執行的疼痛評估從未被記錄。現在補充這項資訊的正確做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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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將評估內容插入昨日17:00的敘述紀錄中,於既有紀錄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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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昨日17:00為日期新增一筆紀錄,寫得彷彿當時就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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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今天的日期與時間另寫一筆新紀錄,標題為「Late entry [昨日] 17:00」,據實描述評估內容並簽名。
✓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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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請病房書記在電子病歷中將紀錄回填到17:00,使其顯示為17:00的紀錄。
解析
Late entry必須透明。正確方式為(1)以實際撰寫時間記錄、(2)明示為「Late entry」並參照原事件日期時間、(3)只描述事實、(4)簽名。回填日期、插入既有紀錄之間或更動原始時間戳即構成病歷偽造,可能導致執照處分;部分轄區甚至會面臨刑事追訴。選項1、2、4皆破壞病歷的時序完整性。
深入解析
Late entry 5原則:(1)在實際撰寫時間書寫。(2)明示「Late entry [原事件日期時間]」標籤。(3)只記錄事實與觀察 — 不可臆測遺漏原因。(4)不可更動、覆寫或插入既有紀錄。(5)簽名並標示資格。電子病歷會自動記錄所有變更,任何回填或更動都會被偵測,依HIPAA、各州護理委員會規則處理;若涉及健保申報,亦觸及聯邦False Claims Act。
臨床情境
<p>護理師於<strong>今日09:00</strong>發現<strong>昨日17:00</strong>執行的<strong>疼痛評估</strong>從未被記錄。病患後續已轉至step-down病房。護理師必須正確地將此遺漏資訊補入病歷。</p>
重要概念
- Late Entry — 在實際事件時間之後補入的病歷紀錄。要能被接受,必須在撰寫當下記錄、明示「Late entry」標籤、參照原事件日期時間、只描述事實、並簽名。插入或回填皆屬偽造。
- 病歷偽造 — 為了誤呈現照護內容或時間而更改、省略或插入紀錄之行為。包含回填、未經正當修訂程序的刪除,以及插入既有紀錄之間。可能面臨護理委員會處分、民事責任及刑事追訴。
- 電子病歷(EHR)稽核軌跡 — 電子病歷對每一次檢視、編輯與時間戳的自動系統紀錄。臨床人員無法刪除,且在醫療糾紛與執照調查中常用以偵測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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