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並非心臟負荷立即解除,反而因子宮胎盤循環關閉(自體輸血效應)、下腔靜脈壓迫解除及組織間液回流,使靜脈回流在產後48小時內達到高峰,極易誘發肺水腫或心臟衰竭。
生產方式:依心臟功能分級及產科適應症決定。NYHA I、II級且無產科異常者,可在嚴密監測下嘗試陰道生產,並使用硬脊膜外麻醉減痛、第二產程輔助真空吸引或產鉗,減少用力。剖腹產僅用於產科適應症或心功能不佳者。
產後活動:禁止絕對平躺。生命徵象穩定後,應鼓勵早期下床、床上腿部被動運動、穿著抗血栓彈性襪,以預防深層靜脈栓塞及肺栓塞。
哺餵母乳並非心臟病產婦的絕對禁忌,決策依據為心臟功能狀態與藥物安全性:
僅供學習參考。實際臨床請遵循最新指引與所屬機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