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學理整合 (Nursing Theory Integration):妊娠糖尿病是指懷孕期間首次發生或診斷的葡萄糖耐受不良。篩檢之所以建議在懷孕24-28週進行,是因為此時胎盤分泌的荷爾蒙(如人類胎盤泌乳素、黃體素)達到高峰,這些荷爾蒙會拮抗胰島素的作用,導致胰島素阻抗性增加。若孕婦的胰島素分泌功能無法代償,就會出現高血糖。過早篩檢(如20-22週)可能無法偵測出後期才出現的胰島素阻抗。50公克葡萄糖耐性試驗是易混淆!「篩檢」而非「診斷」工具,因此不需要空腹,孕婦在任何時間都可以進行。若篩檢結果陽性(血糖值≥140 mg/dL),則需進一步進行10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性試驗 (100-g OGTT)來確診。
選項比較 (Options Comparison):
① 錯誤:建議篩檢時機為24-28週,而非20-22週。
② 正確:這是標準的篩檢時機。
③ 錯誤:50公克篩檢是「非空腹」的隨機篩檢,目的是提高篩檢率與方便性,不需要禁食。
④ 正確:篩檢後1小時血糖值≥140 mg/dL為陽性,需進一步接受100公克OGTT診斷。部分醫療機構會採用更嚴格的130 mg/dL作為切點以提高敏感度,但國考標準通常以140 mg/dL為準。
高頻考點整理:妊娠糖尿病篩檢 vs. 診斷試驗(50g vs. 100g OGTT)/ 妊娠糖尿病對母嬰的影響(巨嬰症、新生兒低血糖、子癇前症風險)/ 妊娠糖尿病的護理與衛教重點(飲食控制、血糖監測、運動) 記憶口訣:「篩檢24到28,50克糖不用餓,一小時後140,陽性就要做100。」 延伸學習:建議複習「100公克口服葡萄糖耐性試驗」的診斷標準(Carpenter & Coustan criteria 或 NDDG criteria),以及妊娠糖尿病的產前、產時與產後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