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R (Do Not Resuscitate) | MyMerci
加護病房
題目

DNR (Do Not Resuscitate)

解析
DNR (Do Not Resuscitate) 指的是「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在加護病房等醫療場域,當病人病情惡化到心跳停止或呼吸停止時,醫療團隊通常會執行心肺復甦術 (CPR) 來試圖恢復病人的心跳和呼吸。然而,有些病人,特別是病情末期或年事已高的病人,可能會因為考量生活品質或其他因素,選擇不接受心肺復甦術。這時,病人或家屬可以與醫療團隊討論,簽署 DNR 的醫囑,表示在心跳或呼吸停止時,不進行插管、電擊、心臟按摩等侵入性的急救措施。

DNR 的決定,必須經過病人、家屬和醫療團隊的充分溝通和共同決策。在台灣,DNR 的執行需要有正式的醫囑紀錄,並在病歷中清楚標示,以確保醫療團隊在緊急狀況下能遵循病人的意願。

記憶方法:可以將 DNR 拆解成 Do Not Resuscitate,並理解 Resuscitate (復甦) 的意思,就能輕鬆記住 DNR 代表「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選項 2「積極進行所有醫療處置」與 DNR 的意願完全相反。選項 3「僅提供舒適照護,不積極治療」指的是安寧緩和醫療的概念,雖然與 DNR 常被一起討論,但兩者並非等同的概念。DNR 指的是在心跳呼吸停止時不進行 CPR,而安寧緩和醫療則涵蓋更廣泛的層面。選項 4「在病危時進行器官捐贈」與 DNR 並無直接關聯。選項 5「病人自主決定醫療方式」指的是病人自主權利法,雖然 DNR 的決定是病人自主權利的一環,但並非其完整的定義。

深入解析

醫學術語解析 字源拆解 (Etymology)DNRDo Not Resuscitate 的縮寫。
- Resuscitate:源自拉丁文「resuscitare」,意為「使甦醒、使復活」。在醫學上專指透過心肺復甦術 (CPR) 等緊急措施,恢復心跳和呼吸。
- 因此,Do Not Resuscitate 直譯為「不要進行復甦」,中文正式名稱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護理臨床意義 (Nursing Clinical Meaning):這是一項預立醫療決定,指示當病人發生心跳停止 (Cardiac Arrest)呼吸停止 (Respiratory Arrest)時,執行標準的心肺復甦術 (CPR),包括心臟按摩、電擊去顫、急救藥物注射及氣管內插管等侵入性急救措施。護理師在臨床上的關鍵角色包括:
1. 評估與確認:在病人入院或病情變化時,必須立即檢視病歷,確認是否有有效的 DNR 醫囑或預立醫療決定書。
2. 溝通與衛教:作為醫療團隊與病人/家屬間的橋樑,協助解釋 DNR 的意義、範圍(例如:DNR 不代表放棄所有治療,仍會給予症狀控制、感染治療等)與法律程序。
3. 緊急應變:當病人狀況急轉直下時,需明確知道並遵循 DNR 指示,將照護重點轉向舒適護理 (Comfort Care),而非啟動急救流程。
相關術語比較 (Related Terms)
- AND (Allow Natural Death):允許自然死亡。概念與 DNR 相似,但用詞更強調「順其自然」的哲學,避免「不作為」的負面意涵,是較新的溝通用語。
- CPR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心肺復甦術。DNR 就是明確指示「不執行 CPR」。
- Hospice Care / Palliative Care:安寧緩和醫療。這是一種全面的照護模式,旨在緩解末期病人的痛苦,DNR 常是其中的一項具體醫療決定,但安寧照護的範圍遠大於 DNR。
詞彙地圖 (Word Map)
Resuscitate(復甦)→ Resuscitation(復甦術)→ CPR(心肺復甦術)→ 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AND(允許自然死亡)
記憶秘訣 (Memory Tip)
把 DNR 想成「Do Not Rush to resuscitate」(不要急著急救)。當看到 DNR 時,護理師的臨床思維應從「急救」轉向「舒適與尊嚴照護」。
中英術語對照 (Chinese-English)
1.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 Do Not Resuscitate (DNR)
2. 心肺復甦術 —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3. 安寧緩和醫療 — Hospice Care / Palliative Care
4. 預立醫療決定 — Advance Decision / Advance Directive

臨床情境

術語在臨床護理中的應用 - 閱讀醫囑:看到「DNR」醫囑時,護理師必須確認其為有效醫囑(有醫師簽署、符合法規),並將其明確標示於護理紀錄、交班單及床頭卡(依醫院政策),確保所有班別同仁皆知曉。 - 護理紀錄書寫:當病人病情變化符合 DNR 情境時,紀錄應著重於「提供舒適護理」,例如:給予嗎啡緩解呼吸窘迫、維持口腔清潔、協助舒適臥位,而非紀錄急救過程。 - 交班報告 (SBAR):交班時必須主動提及:「3床王先生是 DNR 狀態,目前意識變化,血氧下降,已依醫囑給予氧氣與症狀治療,並加強舒適護理。」 - 跨專業溝通:當家屬對 DNR 有疑問或想更改時,護理師應即時通知主治醫師或安寧共照師,協助安排家庭會議,確保溝通一致。 - 病人衛教:向病人及家屬解釋:「DNR 的意思是,當心臟或呼吸自然停止時,我們不會進行壓胸、電擊或插管等急救。但這不代表我們會停止治療,我們會更努力地幫您控制疼痛、喘、不舒服,讓您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
重要注意事項 (Caution)
易混淆! DNR 不等於「放棄所有治療」或「不給藥」。病人仍可接受抗生素、輸血、點滴、疼痛控制等積極性症狀治療。混淆此概念可能導致家屬誤解,或護理師提供不適當的照護。
病人安全 (Patient Safety)
若未確認或誤解 DNR 醫囑,在緊急時可能對不想急救的病人執行侵入性 CPR,違反病人自主權並造成傷害(如肋骨骨折)。反之,若對未簽署 DNR 的病人未施予急救,則涉有疏失。關鍵預防措施:每次交班必確認、病歷與床頭標示必核對、家屬疑問必澄清並通知醫師

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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