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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國考核心理論
近20回官方題庫中,本主題共對應 55 題。以下以命題範圍、臨床判斷與常見誤區整理。
傳染病防治是社區衛生護理的重要基石,護理師需掌握傳染病的病因學特性、法定傳染病分類與通報制度、免疫機制,以及常見傳染病與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學與護理措施。本章內容以國考與臨床實務常見重點為主,所有法規與通報時限概念僅為教科書常見整理,實際執行必須再對照疾管署與主管機關最新公告。
傳染病的發生需具備三個核心要素:病原體(agent)、宿主(host)與環境(environment),三者交互作用決定疾病是否發生及其嚴重程度。
我國依傳染病防治相關法規,將法定傳染病依危害程度與流行特性分級。類別不同,通報時限、防治措施強度與權責機關作為也不同。下列僅為目前教科書常見之整理示意,方便考試記憶,並非現行完整法定表,各類實際收錄疾病名稱與通報時限,務必以疾管署最新公告及《傳染病防治法》附表為準。
| 類別 | 通報時限原則(教科書常見整理) | 代表疾病(僅舉例) |
|---|---|---|
| 第一類 | 多為24小時內通報 | 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等;實際收錄疾病與時限請以法規附表與疾管署公告為準 |
| 第二類 | 多為24小時內通報 | 登革熱、麻疹、日本腦炎等;實際收錄疾病與時限請以法規附表與疾管署公告為準 |
| 第三類 | 教科書常整理為「於一定期間內(例如數日至一週)或依規定通報」 | 常見舉例如百日咳、破傷風、結核病等;腸病毒重症與特定群聚亦可能被列入通報對象。實際收錄疾病及通報時限須依最新附表與疾管署規定逐項查核 |
| 第四類 | 原則為「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與時限通報」 | 可作為例子的包括退伍軍人病、類鼻疽等;實際是否列入及時限以最新官方資料為準 |
| 第五類 | 多為新興或特殊傳染病,強調即時或依指示通報 | 例如部分新型流感或新興病原體感染等;各病原是否列入第五類及其通報要求,須以疾管署最新公告與附表為準 |
護理師於臨床或社區工作中遇到疑似法定傳染病個案時,應:
免疫力依獲得方式分為主動免疫與被動免疫,各又可分為自然與人工兩類,此為國考常見考點。
| 類型 | 自然獲得 | 人工獲得 | 保護時間 |
|---|---|---|---|
| 主動免疫 | 自然感染後,機體自行產生抗體與記憶細胞 | 接種疫苗(如活性減毒、不活化、類毒素、次單位疫苗等) | 產生較持久保護,可達數年至終身,但需時間誘發免疫反應 |
| 被動免疫 | 胎兒經胎盤獲得母體IgG;嬰兒經母乳獲得IgA | 注射免疫球蛋白或抗毒素(如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狂犬病免疫球蛋白RIG等) | 可迅速提供保護,但維持時間短暫,多為數週至數月 |
臨床上常會同時運用主動與被動免疫,例如新生兒在特定情境下,同時給予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及B型肝炎疫苗,達到立刻與長期保護的雙重效果。
病原體與血清型:登革病毒,屬黃病毒科,共有四種血清型(DENV-1~DENV-4)。感染其中一型後,可對該型產生較持久免疫,但對其他型別僅有短暫交叉保護力。
次感染的重要性:再次感染不同血清型時,可能出現抗體依賴性增強(ADE)現象,導致病毒量增加、毛細血管通透性上升,易發展為登革出血熱或登革休克症候群,為國考必備重點。
傳播特性:
潛伏期:約3~14天,多見於4~7天左右。
臨床症狀:
護理重點:
病原體與宿主:日本腦炎病毒,屬黃病毒科。豬與部分鳥類(如鷺科鳥)是重要擴大宿主,人類為終端宿主,通常不再將病毒傳給其他蚊蟲。
傳播媒介:以三斑家蚊為主,透過蚊蟲叮咬傳播。
流行季節:臺灣常見流行期約在每年溫暖季節,考題多提示夏季高峰,實際流行情形須以疾管署年度監測資料為準。
臨床表現與護理:
病原體與傳播:麻疹病毒,屬副黏液病毒科,經飛沫與空氣傳播,傳染力極強,具高度群聚風險。
傳染期:由出疹前數日即具有傳染力,至出疹後數日仍可傳播,教科書常記為出疹前後數天皆具傳染性,國考常要求能辨識其長傳染期特性。
典型臨床表現:
隔離與護理:
病原體與型別:腸病毒屬包含多種型別,其中腸病毒71型(EV-A71)常被教科書描述為最易導致神經系統重症。
好發族群:以5歲以下幼童為重症高危險群,國內外重症與死亡多集中於此年齡層。
臨床表現:
傳染力與傳染期:
重症前兆(需高度警覺):
一旦出現上述徵象,應立即轉介或安排就醫,以利早期診斷與處置。
食物中毒為社區衛生護理重要議題,護理師需能辨識常見致病菌特性與疑似案件通報原則。
| 病原菌 | 常見食物來源 | 潛伏期(教科書常見範圍) | 主要症狀 | 護理與特殊注意 |
|---|---|---|---|---|
| 沙門氏桿菌 | 未充分加熱蛋類、禽肉、乳製品 | 約6~72小時,教科書常記平均約12~36小時 | 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發燒 | 治療以補充水分與電解質為主;對免疫正常個案,教科書多不建議 routine 抗生素,實際用藥須依醫師評估與最新指引 |
| 金黃色葡萄球菌 | 受污染之乳製品、肉類、糕點等,常由食品處理者手部傷口污染 | 約1~6小時,潛伏期極短 | 劇烈噁心與嘔吐、腹痛、腹瀉,通常無明顯發燒 | 屬毒素型食物中毒,其腸毒素耐熱,加熱無法破壞已產生的毒素 |
| 肉毒桿菌 | 處理或保存不當的罐頭食品、醃製食品、自製密封食品 | 常見約12~36小時,實際可能有變異 | 神經症狀為主,如複視、視力模糊、吞嚥困難、口乾、肢體無力,可進展至呼吸肌麻痺 | 毒素可被充分加熱破壞;嬰兒肉毒桿菌症與蜂蜜攝食有關,1歲以下嬰兒一般不建議食用蜂蜜 |
| 腸炎弧菌 | 生食或未煮熟的海鮮 | 約4~96小時,教科書常指出多在數十小時內發病 | 腹痛、腹瀉、噁心、嘔吐,有時伴隨發燒 | 在臺灣被視為常見細菌性食物中毒原因之一,特別與生食海鮮有關 |
食物中毒通報:
國考常以情境題考免疫類型判斷,可掌握下列關鍵:
登革熱考題常以初次感染與再次感染比較:
常見錯誤觀念為「退燒後就沒有傳染力」。實際上:
教科書常記載沙門氏桿菌的潛伏期約6~72小時,平均多集中在約12~36小時的範圍內。國考常以明顯超出此範圍的數值(如過長的數十至百餘小時)作為錯誤選項,解題時可利用「範圍約在1~3天內」這個印象來排除明顯不合理的數據,但臨床判斷仍應綜合飲食史與檢驗結果。
| 疾病 | 病原體 | 病毒科別 | 主要傳播途徑 |
|---|---|---|---|
| 登革熱 | 登革病毒(4種血清型) | 黃病毒科 | 經病媒蚊叮咬(以埃及斑蚊為主) |
| 日本腦炎 | 日本腦炎病毒 | 黃病毒科 | 經病媒蚊(三斑家蚊等)叮咬,由豬與鳥類維持自然循環 |
| 麻疹 | 麻疹病毒 | 副黏液病毒科 | 飛沫與空氣傳播,傳染力極高 |
國考容易以「病原體-病毒科別-傳播途徑」三者搭配混淆選項,記憶時可將登革熱與日本腦炎歸為「蚊媒、黃病毒」,麻疹則是「空氣/飛沫、副黏液病毒」。
食物中毒案件通報與法定傳染病通報均屬通報制度,但法源依據與管理機關不同:
考試與實務提醒:本章所列通報時限、病原與潛伏期等數值與分類,係依常見教科書與一般整理概念彙整,可能與最新法規或個別疾病實際規範略有差異。臨床執行時,應以疾管署及相關主管機關最新指引與醫師醫囑為優先依據;作答時若題目已提供官方數據或法條內容,應以題目所示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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